生是风流的主,死是亡国的奴。
是政治上的无能小儿,也是艺术上的天才大家。
贵为南唐后主,坠为阶下囚徒。
李煜的一生注定就是一首割裂的词作——
上阙旖旎浓艳、奢靡至极,下阙沉闷悲怆、愁郁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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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年李煜
李煜,字重光,初名李从嘉,出生于公元937年,是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
李煜出生的这一天,万家灯火,喜庆连连,四海皆是一片祥瑞之气。
这一天恰好是七夕佳节,而这一年也是他的爷爷李昪登基称帝的大吉之年。
刚出生的李煜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惊呆了众人,只见他额骨高起、一目重瞳。
一目重瞳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双瞳之眼。
历史上“重瞳子”的人有造汉字的仓颉、明君的代表人物之一舜和楚霸王项羽。
在古人看来,这是圣人降临的征兆。
后来,小小年纪的李煜长出了骈齿,更是惊呆了所有人。
因为“丰额骈齿、一目重瞳”乃是圣人之像。
骈齿一般的理解是牙上又长一颗牙,在古代是智慧的象征。受万世敬仰孔老夫子就是骈齿,他的画像还都会露出这两颗牙(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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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的异象,在世人看来是在暗示李煜必有一番作为。
然而,这样的外貌对于不是嫡长子的李煜来说只是平添了一些谣言和猜忌。
更何况,在优礼文人墨客的南唐文化之下,天赋异禀的李煜早已痴迷文学艺术的学习和创作,对皇位没有任何想法。
为了避嫌,他还自号“钟隐”、“钟峰隐者”、“白莲居士”、“莲峰居士”,疯狂明示自己的志趣和心迹。
可以说,青少年时期的李煜是一个十足的文艺青年,“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新五代史》)。
李煜在两首《渔父》小词之中,毫无保留地表露了自己的志向。其一是:
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一竿身。世上如侬有几人。
这里主人公渔父是乘着一只小舟顺流而下,他看到浪花一下一下地拍打在岩石和岸边,有意卷出数千重雪花的样子。
“浪花有意”,可是作为自然现象的浪花是不会有意识的。有意识贴近自然、赏爱自然的是词中的渔父和写词的李煜。他们心想,哇你看这个浪花,特意摆出在江边撒欢的样子,多么可爱!
苏东坡的“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应该正是化用了此句。
然后渔父又在自然中看到了什么呢?
他看到“一队春”,这队春由夹岸无言默立的桃树、李树组成。
你看渔父的生活好快乐!他有一双发现自然之美的眼睛。
他驾着一叶小舟,在春江水满之时,顺风顺水漂流而下,江水与他玩闹,卷起千堆雪一般的浪花,他在夹岸的桃李中穿梭,仿佛春天在列队相迎。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壶酒”可以饮用,“一竿身”可以垂钓,这小日子过得太舒畅啦。
李煜对这样的生活羡慕极了,是以感叹道,世上有几人能像你一样逍遥快活呢?
而我更喜欢其二:
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
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
哇写得太好了!
前两句连用四个一,故意犯了“重复”的错误,却反而是一气呵成、浑然一体。
“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一”后面的量词用得太妙,不是一阵春风,不是一缕春风,而是一棹春风。
棹是船桨,而这春风哪里来的呢?是拨动船桨,船行江中,拂面而来。
“我”不光划的是船,还划的是江水,划的是春风,我是置身于在这“春”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之中。
这炼字之妙、状景之妙、譬喻之妙、双关之妙可谓四位一体。
接着他用一叶来形容小舟,不是一条,也不是一艘,而是一叶。
这条船是像一片落叶般漂泊于江上,它首先在与后文的“万顷波中”作呼应,以“一”对“万”,自然是如此的广阔而我是如此的渺小。
但是,渺小并不是一个悲观的词汇。
正因烟波是如此浩瀚,“渺小”的我才能驾驶“渺小”的舟自由飞舞、纵横来去,像“叶”一般。
苏东坡那一句“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不正是相同的心境吗?
接着李煜写,“一纶茧缕一轻钩”,纶和茧缕均指代钓鱼所用的粗丝,这一句是在描写钓竿。
上面的鱼钩用“轻”来形容,既可以理解为渔父心情舒畅,因此轻抛钓竿,一派悠然;又可以理解为渔父垂钓半天,一条鱼也没钓上,甚至没有鱼饵才会“轻”,这是因为他志不在鱼,他非是为鱼来垂钓的,而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
这两个故意重复的“满”字不仅将花与酒联系为整体,又能够结合“万顷”与前文的四个“一”形成呼应。
“一”是这幅美景的留白,“满”是我所钟爱的重心。
我要春花开满江渚,我要美酒斟满碗瓯,在这饱满的激情之内,在这万顷的水波之中,我要获得世间难寻的自由。
这份自由是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上时,苏轼虽然感到人生如寄,自己像蜉蝣一般短暂而渺小地寄居在这广阔的世间,正如扁舟一叶、沧海一粟,但是江上清风、山间明月,这份大自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却能为我所享用,这就是“万物皆备于我”的自由。
我们再重新回味一下,“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真的是绝妙好词,令人回味。
这一时期从李后主的心灵中迸发出来的诗歌是少年感十足而且精力旺盛的。
2 新婚燕尔
公元955年,18岁的李煜登上了人生快乐的巅峰,他迎娶了19岁的周娥皇为王妃。
据《十国春秋》,周娥皇是李璟一位心腹爱将的女儿,曾在李璟大寿时以琵琶献艺,李璟赞叹于她的才华,以自己所珍爱的烧槽琵琶赐之,看中了她做自己的儿媳。
周娥皇多才多艺,“通书史,善歌舞,尤工琵琶……于采戏,弈棋,靡不精绝”。
她在美妆上也有所造诣,“创为高髻织裳及首翘鬓朶之妆,人皆效之”,她做的造型、化的妆常常可以引领风潮,人人效仿,可以说是南唐时尚圈的顶流了。
二人在歌舞文辞上皆有共同语言,成了密不可分的灵魂伴侣。
一次,二人雪夜酣宴,周娥皇举杯请后主跳舞,后主说“你若能谱出新曲则可以”,周娥皇立即“命笺缀谱”,她“喉无滞音,笔无停思,俄顷曲成”,名曰“邀醉舞破曲”。
不仅如此,她有一次偶然得到《霓裳羽衣曲》的残谱,这首曲子是盛唐时期之最大曲,只可惜战乱之后即失传,周娥皇以残谱重新编定曲调,以琵琶演奏,“于是开元、天宝之遗音复传于世”,真是一位极有才华的女子。
周娥皇生病时,“后主朝暮视食,药非亲尝不进,服不解体者累夕”,汤药亲尝、衣不解带地照顾,这显然已经超过了寻常君王之“宠”来到了“爱”的范畴。
此时的南唐正处于全盛时期,李煜帝王之子的生活也处于奢靡的顶点。他在《玉楼春》中写: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李煜词,我非常喜爱这样情灵摇荡、毫无节制的李后主。
正所谓“欢愉之词难工,穷苦之言易好”,李煜能把宫廷极尽奢靡享乐的生活写得如此具有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的美感,真是天才啊!
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描述的是宫女们像鱼一样排着队列走进宫殿的画面。
她们是多么的美好,刚刚化好了晚妆,肌肤像白雪一样清透明亮。她们进来弹奏音乐,手里拿着的箫不是质朴的竹管,而雕刻着精美的凤凰,是“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这里的《霓裳》正是前面提到的,周娥皇以残谱新定的曲子。
你看李煜多么放纵自己、可以说毫无节制。
正如他要“花满渚,酒满瓯”的“满”一样,他要嫔娥“鱼贯”,要凤箫“吹断”,要“重按”霓裳,要歌“遍彻”,他要目之所及全是美丽的女子,最好像鱼一样排列,填满整个殿堂,要耳之所闻全是美妙的音乐,还不能停下来,最好把弦都能弹断,要一遍再一遍地演奏。
“临风谁更飘香屑”,他要鼻之所嗅都是晚风吹送来的清香,这是比耳目更进一步的感觉。
他感受到在这人为的快乐之中还有自然的参与,哪怕他闭上眼睛捂住耳朵,还有清风为他送来香气。
这香气是什么?
他没有细说,也许是姑娘们身上的脂粉香,也许是宫殿外春天夜晚的花香。
但是他醉了,也许是陶醉,也许是酒醉,也许两者皆有,他“醉拍阑干情味切”,激动地用手拍打着栏杆。
这一刻,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感官极致享受的欢娱之中,他感受着满腔热情在周身流窜,他要与这自然天地一同释放内心深处的层层涟漪。
因此他说,“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等我回去的时候,不要点起烛光,我要踏着马蹄,走在这无限深情的清夜月中。
这两句更是绝妙,烛花是什么?是人作的俗物,月是什么?是自然中纯粹的天体。
凡尘俗世带来的颜色已被他舍弃,他所赏爱的,是这静谧的夜空,是这清朗的明月,是这皎洁的光辉。
读到此处,真是仿佛灵魂都沾染了天人合一的高雅情趣。
我前面说在李煜的自由中有一种叫“万物皆备于我”的自由,看到这里我们会发现,何止是清风明月在为他“服务”呢?
全国的美女都可以说是为他准备,她们精心的装扮是为他准备,她们的歌舞才艺是为他准备。
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他享受的都是全国最好的服务,所以你看他如此纵情享乐,如此没有负担,如此没有节制。
今天的我们,哪怕多上一天班都写不出这种词。
当然也有人认为他这种极致的享乐是为了避祸,避免夺嫡的战火烧到自己身上来。
3 捡漏登基
我前面说,李煜天生圣人异象,而他大哥李弘冀一直想当皇帝,作为嫡长子的他,对这个充满流言的弟弟自然多出几分猜忌。
于是“文献太子恶其有奇表,后主避祸,惟覃思经籍”,文献太子即李弘冀,他讨厌李煜长得如此有前途的长相,而李煜为避祸,只好把全部的心思用在深思经籍上面。
当然除了经籍钻研,书法、绘画、音律等李煜都有所涉猎,并且颇有天赋。
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度过了非常快乐的童年和青年时期的李煜,于公元961年继位,时年24岁,史称李后主。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里不得不提及李煜的父亲李璟。
李璟与弟弟们的关系非常和睦,没有对皇权的极端崇拜,继位之初,他就寻思,父亲其实是非常喜爱几个弟弟的才能,只是无奈自己是嫡长子才传位而已。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盟于昪灵柩前,约兄弟世世继立”(《新五代史》),将自己的弟弟李景遂“封为诸道兵马元帅,居东宫”(《十国春秋》),五年之后更是封其为皇太弟。
对于李煜而言,他前有作为皇太弟的叔叔,后有作为太子的哥哥,以及一大串兄长在前,排行第六的李煜怎么看都不是皇位的直接竞争人。
那么,“捡漏”的事情怎么发生的呢?
原来,这南唐李家人里面,十个人有九个都不想当皇帝,剩下那个想当皇帝的只有猜忌心严重的太子李弘冀,但是他的父亲李璟从前在父皇的灵前发誓要让皇位兄终弟及。
所以一开始李璟就让李景遂住在东宫,封为皇太弟,而李景遂一直推辞,似乎在说,真的不想当,真的不适合,真的想躺平,让我退休吧哥哥!
嫡长子李弘冀也是一个猛人,颇有军事才能,在战场上立下许多功劳,在朝廷的威望逐渐超过了李景遂,李景遂又一幅摆烂的样子,李璟就顺势让李弘冀当了太子。
李弘冀可以说如愿以偿,但是有一天,父子俩产生了一点小摩擦,李弘冀佐政时触怒了李璟,被父亲打了一顿,李璟生气时还说了一嘴“我要把你叔叔叫来”。
这时李弘冀又起了猜忌之心,一念之差,他觉得父亲想要叔叔取代自己的位置,于是开始盘算杀掉叔叔的事情。
李弘冀探查到,叔叔最近不知为何杀掉了一位比较亲近的属下。属下的爹叫袁从范,就在李景遂宫里干活,于是李弘冀安排袁从范伺机而动,毒杀叔叔。
李景遂对侄儿的毒计丝毫不知,这天蹴鞠渴了,就让宫人弄杯水,袁从范就给了他一杯毒水,李景遂于是暴毙。还未入殓,身体就已经溃烂。
得到噩耗的李璟痛苦万分,他身边人就扯谎劝慰他,说李景遂一开始生病的时候忽然对人说,“玉皇大帝命我代替许旌阳”。
许旌阳是道教四大天师之一,南唐朝廷崇尚佛道,李璟听了这话觉得弟弟是升仙了,心情才稍稍缓解,因此他竟然不知道李景遂是被毒死的。
过了一年,做了错事的李弘冀心中愧疚郁闷非常,《江表志》云:“太子冀数见太弟遂为祟于昭庆宫中”,时常出现昭庆宫中有叔叔鬼魂的幻觉,惊惧之下就去世了。
又过了两年,李璟因病去世,而李煜的二哥、三哥、四哥、五哥有的早就夭折,有的最近暴毙,万般无奈之下,李煜只好接下了这个表面繁华奢侈、实则败絮其中的南唐,于金陵登基。
可以说,此时的李煜在爱情、亲情、才学、艺术修养、财富、权力等几乎所有俗世人的欲求上都得到了最高程度的满足。
我有时候甚至觉得,是不是老天爷为了造就这样一个天才词人,所以才把他送上山巅,再将他从顶峰推落,以其粉身碎骨造就血泪之词。
4 大小周后
应该说,从周娥皇去世开始,李煜的人生逐渐跌到了至哀至痛的深渊。
28岁时,李煜惨遭生命中最沉重的打击。
他本与周娥皇育有两子,小儿子仲宣聪敏机智,深得二人喜爱。可在在周娥皇重病时,仲宣意外暴毙,惨绝人寰的悲恸迅速吸干了大周后本就病入膏肓的身躯,同年十一月,周娥皇去世,谥号昭惠。
李煜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痛失挚爱和幼子,痛彻心扉,需要拐杖才能行走,数次哭得差点要窒息而死,并且想要投井自杀,所幸被救下(释文莹《玉壶清话》)。
他自称“鳏夫煜”,为大周后写下感人肺腑的悼文《昭惠周后诔》刻在石上,文辞极为酸楚。
开篇就说道,“天长地久,蒸蒸生民。嗜欲既胜,悲欢纠纷。缘情攸宅,触事来津。”
在这个长久的天地里生活的小民,一旦欲望强烈,就会有悲伤与欢乐在心中纠缠。人的情感是如此强烈以致伤感触事即来,所触为何事呢?
李煜向天发出撕心的责问,“苍苍何辜,歼予伉俪?”
苍天为何偏偏降罪于我,要夺走我的爱妻呢?
李煜把所有美好的词汇都用在了她身上,“柔仪俊德,孤映鲜双,纤秾挺秀,婉娈开扬……鬓云留鉴,眼彩飞光。情漾春媚,爱语风香。”
可她却“茫茫独逝”,丢下我一个人在这个世界孤立无援。
他怀念他们新婚之时是多么的“燕尔情好”,媒人与占卜都说他们是天作之合,说他们会俯仰同心、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如今你为何违背了你的誓言呢?
临终时你“遗情盼盼,哀泪涟涟”,又如何忍心阅读这篇哀诔。
我怀念我们共同经历的良辰美景,你的歌舞之妙,令人叹为观止、心驰神往。
我们二人皆丰才富艺,夫唱妇随,一起制作《霓裳羽衣曲》,“我稽其美,尔扬其秘”,我核定曲谱的价值,你发扬曲谱的奥秘。
“程度馀律,重新雅制”,我们共同整理残谱,重制此大唐余音。
“非子而谁,诚吾有类”,若说我在这个世间还有同类,那就非你莫属。
不管是定格的某一瞬间还是往复的一年四季,这些回忆都令我眷恋无比。
“景旭雕薨,风和绣额。燕燕交音,洋洋接色”,那天朝阳普照宫殿,微风拂过门檐,我们娓娓交谈,相视而笑。
春天,寒食时,落英缤纷、彩蝶飞舞,我们一起宴饮游玩。
夏日,我们同乘林荫,共赏红莲,你穿着如烟般轻俏的衣裳,姿容胜雪,纤眉似月,高髻凌风,你为我独展笑颜,世间没有比这更快乐之事。
即便是在寒蝉凄切地鸣响、槐树含着愁怨凋落的“四气穷哀”的秋天,我的心中都没有任何的忧虑,不会被外界影响,“我心无忧,物莫能乱”,我只依旧沉醉于你“弦乐清商,艳尔醉盼”之中。
冬日“寒生蕙幄,雪舞兰堂”,屋内珠笼暮卷,金炉生香,你姿容清婉,美目流光。年来复往,须臾之间,这一切都成为过去。
“孰谓逝者,荏苒弥疏”,谁说逝者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人心中逐渐疏离?
“我思姝子,永念犹初。”我思念我的挚爱,永远如初。
然而竟然有人说,李后主这是用过度的哀伤,来掩盖自己偷情的痕迹。
他们说,周娥皇生病时,妹妹来宫中照看,李煜对小姨子一见钟情,两人开始在宫中偷情私会,还留下“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的词句。
之后,李煜果然娶了周娥皇的妹妹为继后,史称小周后,周娥皇就被称为大周后。
出轨的故事自然是好事者的杜撰。
首先从大环境而言,在妻子去世后续娶妻子的妹妹在这时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古代人的婚姻是讲究门第的,是父母之命,是联结利益的纽带,并不是爱情的果实,寻找合适的家族建立姻亲关系本就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更由于利益的牵扯、沉没的成本、家族共同后代的培养等原因,人是不愿意轻易放弃已经建立好甚至维系多年的姻亲关系的。
例如苏轼就在发妻王弗死后续娶了她们王家的女孩子,欧阳修考科举那一届的状元王拱辰也续娶了妻子的亲妹妹,有的达官贵人在发妻死后终身没有续娶,也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深情,大多都是因为没找到相配的门第,他们都还有一大把侍妾照顾呢。
其次大周后去世时,小周后才十四岁,尚未成年,“昭惠后殁,后未胜礼服,待年宫中”,连成年人的礼服对她来说都过于肥大。
而且据《十国春秋》,“(小周后)少以戚里,间入宫掖,圣尊后绝怜爱之,故立焉”,李煜与大周后结婚时,小周后年仅5岁,身为皇后的亲妹妹,她幼年时就经常出入宫中,李煜的母亲非常喜欢她,所以后来立为皇后。
说李煜是看着她长大的也不为过。
在爱妻病重、幼子刚死的苦状中,迫不及待地出轨从小看到大的未成年小姨子这种事,恐怕会遭到一贯仁厚友爱、重视家人的李煜的唾弃。
丧妻丧子之痛只给了李煜一年的缓冲时间,第二年,他的母亲也去世了。
此后的十年时间里,李煜一直活在国家将亡的危机和降制称臣的屈辱之中,与小周后嘉敏的恩爱生活是他为数不多的欢乐来源。
如果说李煜是艺术上的天才强者,那么在政治上就是一个无能小儿。
5 千古绝唱
早在李璟时期就已千疮百孔的南唐,被李煜接管后,更是失去了最后苟延残喘的余地,公元975年,李煜上表投降,南唐彻底宣告灭亡。
他与嘉敏被俘送到京师,成为他人股掌之上的玩物。
赵匡胤送给李煜一个耻辱封号“违命侯”,曾当面试他的诗才,并夸赞说:“好一个翰林学士!”
他不仅日常供应短缺、生活寂寥贫困,而且失去自由,独自一人被关在院墙之中,无法与妻儿亲友相见。
这一时期的李煜,真正体会到失去爱妻、幼子、双亲、财富、权力,失去人的过去、此刻、未来,甚至失去人的自由与尊严的滋味。
他常常梦见昔年宫廷中的繁华奢靡、人声鼎沸,醒来却只有自己一人守着寂寥的庭阁,反复咀嚼人生之痛,他的心灵在深渊之中煎熬激荡,终于向天迸发出了他“万物皆备于我”的另一个极致面貌——李煜的哀愁。
他在《虞美人》中写道: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从李煜内心的血泪中奔涌而出的,是他毫无节制的断肠之愁,也是全人类的共同哀苦,他替所有人向苍天发出惊雷般的诘问: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在这惊心动魄的天问中,隐藏着四个令他感到绝望的事实。
(1)对比宇宙的规律、永恒,人生是如此的无常、易变。
因为你看,春花秋月何时会消逝呢?
宇宙的有常(有规律)告诉我们,春花秋月是不会消逝的,会消逝的东西是我们的往事,我拥有美好的时候还不知道它是如此的易碎,还不知道上天夺走它就是一瞬之间的事情。
这是宇宙有常与人生无常的永恒矛盾。
(2)而人生的痛苦不就是这些无常与易变带来的吗?
李煜早在妻子病亡时就已经感受到这份矛盾带来的痛苦,他在诔辞中说,“万物无心,风烟若故。惟日惟月,以阴以雨。事则依然,人乎何所?”
万物风烟、日月阴雨,事事恒常,依然不变,只有我逝去的爱人,她变了,她的人生竟然只如飞蓬般短暂寄居于世,令活着的人痛彻心扉。
他又发现,(3)无常与易变正是人生的规律、永恒,因此痛苦也是规律的、永恒的。
他用三组对比,来加深了我们对规律的认识,“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在同样的春花秋月之中,“我”无可避免地想到了往昔的欢娱,我曾经在春花中写“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我曾经秋月中写“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而现如今春花秋月未变,可我呢?我还谈什么自由?我还谈什么审美情趣?
那些“万物皆备于我”的自由顷刻间变为“万物皆备于我”的哀愁,挥之不去,只剩下我无力地诘问苍天。
今昔对比之殇还没过去,我又在小楼的东风之中,无可避免地怀念起我的故国来。
这个“又”字太传神,因为我早就不知道这是第多少次我又沉浸在亡国之痛里。
这份痛苦中,有我的追忆,有我的无能,有我的折磨,有我的愧悔。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南唐建国四十年,盘踞江南江北三千里地,曾是十国之中疆域最大的国家,宫殿高大雄伟,与天相连,宫中草木繁盛,奇珍异宝众多。这是我的追忆。
几曾识干戈?南唐的土地没有经受过战火的侵袭,我也没有指挥军事的实力,这是我的无能。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我沦为俘虏,身形日渐消瘦,白发日渐增长,这是我的折磨。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我一生最为仓皇的时刻,就是投降的那一天,教坊为我弹奏别离的乐曲,我对着我的子民痛哭流涕,这是我的愧悔。
这“最是仓皇”的一日,现如今想来,竟然不过是痛苦的开始罢了,此后我的每一天,无不被仓皇窘迫包裹。
我用“不堪回首”来形容故国,并不是说它不好,而是置身现实中,我已无法承受这份美好的回忆。
我宫中的雕栏玉砌应还在,只是我年少的轻狂与放纵,也随着我容颜的渐老、生命的衰弱而一去不返了。
春花秋月、小楼东风、雕栏玉砌,是宇宙的不变的永恒。
象征着今昔巨变、亡国之悲与生命流逝之殇的“往事”、“故国”、“朱颜”,是人生易变的无常。
在前者的衬托下,后者是多么的难以存续,原来,人生的无常与易变,和它们所带来的痛苦才是规律与永恒。
而且,(4)这种人生痛苦的规律与永恒,竟然将会随着宇宙的规律与永恒,永无止境地、漫长地流转下去。
这份锥心之愁是常常抛掷、挥之不去、久久萦回,直到忍无可忍:春花秋月何时了?宇宙什么时候到头?世界什么时候末日?为什么故国往事要对我如此反复折磨?
他的情绪已经来到了绝境。
因为,宇宙的有常与人生的无常是诗歌的永恒主题,诗人们对它的讨论很多很常见的。
他们有时候会把花的开落看成是变化,比如“君看今日树头花,不是去年枝上朵”,即生命是变化,流逝是永恒。
他们有时候又把花的开落看成是不变,比如“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是一种物是人非之感,花是宇宙的不变,人是生命的无常。
可见变化寓于不变之中,不变又离不开变化,因此苏轼在宇宙中见到了变与不变,他可以自其变者而观,也可以自其不变者而观。
苏轼窥破宇宙的奥秘,还可以讨论他的未来,他的个性,他生命的目的,他存在的价值,而李煜已经失去了这些。
在难测的未来、难堪的现在和难忘的过去中,他看到的“变”是人生无常带来的巨大痛苦,他看到的“不变”是这种痛苦的永恒。
在这样的状态下,他的情绪怎会不来到绝境呢?
这种挥之不去的痛苦最终化为那担荷全人类苦难的千古绝唱——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以水写愁,是太绝妙的比喻,它们实在是很黏连的一体。李白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刘禹锡说“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欧阳修说“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他们的描写是在说,愁苦实在如江水般无穷无限。
李涉说“关门不锁寒溪水,一夜潺湲送客愁”,冯延巳说“流水,流水,中有伤心双泪”,辛弃疾说“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他们的描写是在说,愁苦是从流逝与失去中来的。
李清照说“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片相思,两处闲愁”,范成大说“欲凭江水寄离愁,江水已东流,那肯更西流?”他们的描写是在说,这种因流逝与失去而产生的、无穷无限的痛苦,它竟然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这样蔓延滋生,令人毫无反抗之力。
这一江向东流的春水正象征着我流逝的朱颜、故国与往事,象征着我无穷无限的亡国之痛、去国之悲,我这短暂无常的渺小人类,面对恒常不变的汹涌宇宙,又有什么力量来抗衡呢?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此时此刻他的这种悲伤已经超越了个体,从具体变为抽象,从个别变为一般,从特殊变为普遍,李煜探究自然的规律,反问人生的哲学。
他在《相见欢》里说: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他在沦为俘虏后,很快明白了“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实在是无可挽回的自然规律,林花终究要谢,痛苦终究要来,而且就连“太匆匆”都是规律的,人世间的瞬息万变不会给任何人留下做心理准备的余地。
所以他已经释然了“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可是,可是他说“无奈“啊,“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你就不能给我一点喘息的余地吗!早上雨打,晚上风吹,早上风吹,晚上雨打。哪怕我释然了痛苦,也不能释然你如此轮番的、交替的、没有停息的折磨呀。
所以“无奈”的层次就体现出来了。
接着他说,“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
胭脂泪,写的是饱含雨露的林花,就像美人的眼泪划过面上的胭脂一般,两相映衬,林花含露不得不令人沉醉,而人的痛苦,则不得不令人深思,花还有重回花枝的一天吗?人还有重返故国的一天吗?
李煜看似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人生的憾恨是必然的,江水的东逝是必然的,他的意思是,再也没有重来的一日了!
两个“来”字,“朝来寒雨晚来风”,两个“长”字,“人生长恨水长东”,又是在重复中见功力。
一开始讲到他的这种写法,还是“一棹春风一叶舟”、“花满渚,酒满瓯”,他是在以重复来强调、增加感情的程度。
令人唏嘘的是,彼时的享乐有多么放肆自由,此刻的摧折与恨就有多么猛烈哀愁,李后主的词风虽然大变,但“万物皆备于我”这种无节制的特点是一脉相承的,前期是无节制的享乐,后期是无节制的愤恨。
李煜的功力还在情绪的松弛有度上,他是一位很会留白的词人,很会运用“一”与“多”的对比,在这首词中也是同样。
他以尽量轻松的心情来描写“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的规律,因为他的重心是交迫的、轮番的风雨折磨,这朵花越是客观,主观的折磨就越痛。
他在“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中甚至铺垫着留醉之美,因为他要在不断的、激烈的人生长恨上下一记重拳,重返的希望越是轻描淡写,人生长恨的绝望就越是沉重。
这样的对比是不着痕迹、浑然天成的,这就是李煜这位千古词帝的厉害之处。
6 千古词帝
公元978年,七夕,这天是李煜的生日,他总算能进行少许娱乐,他强颜欢笑地将刚写出来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送给歌姬演唱,以求得“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的短暂休息。
然而这首词却被监视之人送到了赵光义面前,赵光义看后,以词意怨怼为由赐后主牵机药,这种毒药吃了之后,“前却数十回,头足相就如牵机之状也(《十国春秋》卷17)”,抽搐数十下,身体扭曲到头和脚都连到一起,非常痛苦。
李煜就这样苦状万分地死在了生日当天,年仅41岁。
赵翼在《题遗山诗》中说“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确实很有道理,有天赋的词人就像一条河川,他若流经坦荡的平原,便能以潮平岸阔写出欢乐自由的心胸,他若流经曲折的大山,便能以高低坎坷,或写出忧愁不平的怀抱,或做出否极泰来的祈祷。
李煜便是以他出类拔萃的才华、极乐极哀的心境、万物皆备于我的至情,带领小词来到了全新的高峰,为词史注入了全新的艺术风格——真情流露、毫无矫饰。
读李煜词,就像你真的见到了一个“风神洒落”的李后主在向你倾诉他的深情,他不仅能高度概括人的多种情绪,还能将其描写到极致,这种描写又是一种返璞归真、近乎自然天籁般的白描,令人产生朴素的感动。
这样的李后主,后人如何能不爱呢?
词的发展,历经唐朝末期,从五代乱世来到宋朝,北宋的繁华安宁又给词人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北宋词的基本面貌,又在谁的手中逐步建立?
在温韦冯李初步奠定的文人小令创作风貌之中,有谁成了他们的继承人?
又有谁成了轰然一响的革新者?
有趣的词人生平,硬核的诗歌鉴赏。
我是痴人陈,下一篇文章我将讲述《北宋词开门人——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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